旅客刘某购买了上海飞成都商务舱机票。买票时的机型为A350。实际机型更换为A320。刘某因此起诉航司。21s航空旅行网
一审法院认为:机型大小实为航空公司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为提升旅客的旅行体验、增加航空公司对旅客的吸引力而作出的承诺,对航空公司具有约束力,即便航空公司因故需要调整机型也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旅客,但其并未告知,故航司更改机型的行为显已构成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1s航空旅行网
一审法院酌情确认由航司赔偿刘某1,000元。21s航空旅行网
二审法院认为:航司擅自变更机型确实会给刘某的乘坐舒适度和乘坐体验造成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提供服务的标准,且对此并未提前告知刘某,其行为显属违约。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21s航空旅行网